根據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《學籍管理規定》,現對一名擬..
一、補考時間
2016年3月12-13日(周六、日)
二、考試地點
三教學樓101-410教室、實訓樓
三、考場安排
見學校教務網站http://172.16.7.40 “重修補考(2016-1A)”欄和三教學樓前廳公告
四、考務辦公室
設3-110教室
五、部分公共基礎課補考說明
1、體育與健康
2016年3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13:00~14:00,學院田徑場補考。
2、形勢與政策
交一篇論文(學院辦公樓四樓基礎課部辦公室,電話:52518773)。
3、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、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、新能源概論等課程
與任課老師聯系補考,詳見附表(需在2016年3月18日前完成,逾期不記成績)。
六、考生須知
1、上學期課程成績不及格的學生,必須按時參加本次補考;
2、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證件(身份證或學生證)方可參加考試;
3、考生應嚴格遵守考風考紀,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進入考場;
4、考生應服從安排,自覺接受監考老師的監督和檢查;
5、上學期已辦理緩考手續的考生,請在試卷上標注“緩考”字樣。
七、監考須知
1、監考老師應嚴肅考風、考紀,佩戴工作牌;
2、開考前15分鐘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;
3、開考前,監考老師須仔細檢查學生的有效證件,并及時勸退無證考生;
4、考試結束后,監考老師應按考試名單清理試卷,做好考場記錄。
附表:(需與任課老師聯系的考試課程)
教務處
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