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財政部《關于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通知》(財會〔2018〕21號)要求,自2019年1月1日起,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在全國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施行。為確保我校2019年1月順利實施政府會計制度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 組織領導
學校成立政府會計制度實施工作小組(以下簡稱工作小組)
組長:周金玉 副校長
成員:彭 莉 財務處處長
文其知 國資處處長
楊明球 圖書館館長
楊海斌 黨政辦主任
田擁軍 科研處處長
曾 丹 紀檢監察審計處處長
田 野 后勤處副處長
辦公室:財務處
二.任務及時間安排
任務階段 |
任務目的 |
任務內容 |
時間 |
啟動與培訓交流 |
啟動新制度實施工作并加強宣傳與培訓 |
1.審定實施工作方案 2.啟動實施工作布置會議 3.組織開展財務、審計、資產等進行業務培訓 |
2018.7.1-2018.10.31 |
清理核查 |
按上級文件要求做好相關歷史數據的清理工作 |
1.資產清理 2.財務清理 3.基建清理 4.合同清理 |
2018.11.1-2018.11.30 |
規劃設計 |
修訂相關制度,擬訂新制度下的核算體系 |
1.制度修訂 2.科目設計 3.項目體系設計 4.權責發生制調整分析 |
2018.11.1-2018.12.31 |
銜接轉換 |
完成核算軟件與資產軟件等升級,確保2019年1月順利開賬 |
1.財務會計銜接 2.預算會計銜接 3.校內預算管理銜接 4.核算與資產等軟件升級 5.清理后的數據整理初始化 6.相關軟件的培訓與使用 |
2018.12.31-2019.1.31 |
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表
三.工作要求
1.加強組織領導。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,深入學習宣傳切實增強政府會計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,指定專人參與此項工作,積極配合開展實施工作。
2. 細化實施任務。各有關部門要按任務分組分頭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,把工作任務分解到人,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。
3.及時溝通協調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時間進度做好實施工作,明確各階段的工作重點,及時協調、配合與銜接,保證工作進度和質量,確保整個工作有序進行和按時完成。
4.實現數據共享。必須加強推進業務系統與財務系統的有效對接、實現數據的互通共享,確保新舊會計制度的順利轉換。
附表: 政府會計制度實施工作任務分解表
任務階段 |
主要任務 |
牽頭部門 |
任務分類 |
具體任務及要求 |
主辦部門 |
完成時間 |
清理階段 |
資產清理 |
國資處 |
清理固定資產 |
清理房屋及構筑物、工具、設備、家具、圖書、無形資產,對盤盈盤虧及時進行處理。根據處理結果,編制2018年11月房屋及構筑物、工具、設備、家具、圖書、無形資產等資產實物清查表和無形資產清查表 |
國資處 圖書館 |
2018.11 |
清理待處理財產損溢 |
清理待處理財產損益,編制2018年11月待處理財產損溢分類表 |
財務處 國資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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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清理 |
財務處 |
清理各類往來賬 |
對掛賬時間超過三年的各類往來賬進行清理,逐項查明原因,提出處理建議,按程序報批處理 。編制2018年11月往來清理表。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|
清理對外投資 |
清理對外投資,填制對外投資認定表,按程序辦理審批。編制2018年11月對外投資明細表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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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代管賬戶 |
清理代管賬戶,依照受托代理負債科目性質重新歸類,編制2018年11月代管賬戶明細表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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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資金結存 |
清理貨幣資金、零余額賬戶、財政應返還額度,區分學校資產和受托資產,編制2018年底資金結存明細表、2018年底受托資產-貨幣資金明細表 |
財務處 |
2018.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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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清理 |
后勤處 |
清理在建工程 |
在建 |
后勤處 財務處 |
2018.11 |
|
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|
后勤處 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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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度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|
后勤處 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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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基建賬 |
以在建工程清理為基礎,進一步清理基建往來賬(含已報批) |
后勤處 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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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清理 |
財務處 |
清理合同 |
清理有效財務合同,建立合同檔案及目錄并設立臺賬,根據清理結果,提出應收、應付款清單及理由,應收款合同主要包括資產租賃、橫向科研、培訓教育、后勤餐飲等合同 |
財務處、后勤處、國資處、科研處、繼續教育學院、黨政辦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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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劃階段 |
科目設計 |
財務處 |
財務會計科目設計 |
以教育廳方案為基礎,結合學校實際,確定財務會計核算科目表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后勤財務會計科目設計 |
以教育廳方案為基礎,結合后勤實際,確定財務會計核算科目表 |
后勤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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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會計科目設計 |
以教育廳方案為基礎,結合學校實際,確定預算會計科目表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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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維修核算備查賬設計與登記 |
除在財務會計相關科目下按項目設明細賬以外,另設立項目備查賬并登記,詳細反映項目的立項、招標、合同、各筆進度款支付、驗收、審計、各筆結算款支付情況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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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來核算備查賬設計與登記 |
除在財務會計相關科目下按科室設明細賬以外,另設立往來備查賬并登記,分類詳細反映各項往來對方單位、金額、發生時間、事由(屬借款的須反映資金出口)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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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設計 |
財務處 |
預算項目設計 |
按照核算、校內預算、校外預算三者基本一致的設想,重建預算項目體系 |
財務處 |
2018.11 |
|
科研項目設計 |
在預算項目體系框架內,按性質、層級重新構建科研項目體系 |
科研處 |
2018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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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擬訂 |
財務處 |
會計核算實施細則 |
依照政府會計準則,確定收入、支出、資產、負債的確認原則,確定資產計價方法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、無形資產攤銷方法、壞賬準備計提方法等 |
財務處 |
2018.12 |
|
權責制調整事項 |
財務處 |
固定資產折舊計算 |
對2018年底房屋構筑物、工具設備、家具按規定逐項補提折舊,編制2018年底固定資產補提折舊計算表,并對已達使用年限且有權處置的資產進行處置 |
國資處 |
2018.12 |
|
壞賬準備分析計算 |
對2018年底以前的應收、其他應收款按規定補提壞賬準備,編制2018年底壞賬準備計算表 |
財務處 |
2018.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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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付質保金歸并統計 |
根據2018年底應付款情況,歸并應付質量保證金,編制2018年底應付質量保證金明細表 |
財務處 |
2018.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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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換階段 |
財務會計銜接 |
財務處 |
整理財務會計舊賬科目余額 |
在清理、年終結賬基礎上,根據2018年底各科目賬面情況,編制舊賬科目余額表 |
財務處 |
2019.1 |
整理財務會計新賬科目余額 |
根據舊賬科目余額表,按照政府會計制度相關規定,對應編制財務會計新賬科目余額表,并記入財務會計賬 |
財務處 |
2019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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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、調整財務會計新賬 |
計提折舊、計提攤銷、計提壞賬準備、計算預計負債、計算新增應收、應付款,并記入財務會計賬 |
財務處 |
2019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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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財務會計新賬報表 |
根據財務會計新賬科目余額表、及補充、調整情況,編制2019年初資產負債表 |
財務處 |
2019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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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會計銜接 |
財務處 |
整理新賬預算結余類科目余額 |
根據舊賬流動資產類、凈資產科目余額表,按照政府會計相關規定,編制新賬預算結余類科目余額表,并記入預算會計賬 |
財務處 |
2019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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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管理銜接 |
財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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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預算系統已建立的情況下,按新預算系統項目結構轉換編制學校2019年預算 |
財務處 |
2018.12 |